它在我的雙掌裡溫熱而扭曲地跳動著,豔麗的深紅。手伸得直直地,小心翼翼捧到你面前,我用僅餘的氣力從齒縫中擠出兩個字:「給你。」
你瞥了一眼,說道:「這是什麼?滿漂亮的,但是我不想要。」然後轉身離去。臨上車前,你回身比了個手勢,叫我再打電話給你。
我想要流淚,眼眶卻是乾澀的;然而手上捧著的物體竟然如被擠壓的海綿一般,汨汨流出大量清水,轉瞬間縮成紫褐色、癟癟的硬塊。不忍丟棄,我把它放在神龕的角落。並非為了日後祭拜;正相反,因為那裡已是個失去用途與關注、卻又不能撤銷的地方,一個適合它的所在。
當然,我沒有再打電話給你。
後來每回聽到別人說我難以理解,我都只是笑笑,沒有後續動作。從你那兒我瞭解到,「難以理解」這種指控,不是我用任何努力可以解除的;更重要的是,那其實根本非我的問題。正如春花秋葉四時更替;理解也好,不理解也罷,該發生的還是會發生,沒有影響。
很久以後的某天,我在信箱裡發現一封短箋,裡面是簡單的問候和眼熟的落款。一彈指間那信便進了垃圾筒。對我來說,關於你的一切,就像神龕上那乾癟黯淡的物體,除了遺忘,不需要其他的處置。